为贯彻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,进一步明确民办幼儿园公益性、普惠性的发展方向,鼓励具备办园资格和符合条件民办幼儿园举办成普惠性幼儿园,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,化解“入园难、入园贵”难题。近日,天长市教育局下发文件,规范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。 文件中指出,凡取得办园许可证,年检合格;实行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,收费相当或略高于市内同类型、同等级公办幼儿园,明显低于同类型、同等级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;大、中、小班设置齐全,且在当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中达合格等次及以上;在当地面向全社会招生,无人、财、物赞助等门槛设置的民办幼儿园均可申报普惠性幼儿园。 各民办幼儿园可按照自愿原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,市教育局根据认定条件对申报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查核定。一经认定,由市教育局统一挂“天长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”标志牌,并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。 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力度,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,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、保教质量明显下降、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的,立即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,并停止享受扶持政策,同时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。(丁兆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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