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日21时02分,天长市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:永丰镇居民大勇正在家里放火,准备自杀,请立即派员处置。
人命关天,时不我待!永丰派出所值班民警何钰、张辉等人立即驱车赶到现场,发现轻生男子大勇家的客厅内一大堆衣物正在熊熊地燃烧着,情绪失控的大勇站在火堆旁,泪流满面,声嘶力竭地阻止在旁边苦苦劝说的父母和邻居:“谁过来,我就跳火自焚!”
见民警到来,大勇更加激动,亢奋地大声喊叫道“我自焚,与你们警察无关!”见此情形,民警何钰悄悄地向同事打了个手势,然后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冲过去,一把抱住大勇,迅速拖离现场;与此同时,民警张辉等人打开随车准备的两个灭火器,迅速扑灭了大火。
原来,今年34岁的大勇感情道路颇为不顺,曾经离过婚,孩子判给了女方。在热心朋友的撮合下,2011年,本已心灰意冷的大勇结识了离婚的女子小琴,刚开始,两人花前月下,卿卿我我,情投意合,相见恨晚!准备梅开二度的大勇满以为找到了幸福,对小琴有求必应、千依百顺、呵护有加,前前后后为小琴花了两万多元。谁知道,今年以来,小琴对大勇渐渐地冷漠起来,几天前,跟大勇提出了分手,大勇再三挽留,情意已绝的小琴一甩膀子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5月2日晚上,满腹愤懑的大勇喝了点闷酒,又想起了伤心事,顿时感到万念俱灰、痛不欲生,便萌生了轻生的念头,于是,他将家里可以点燃的衣物堆在一起,点燃后,准备自焚,也好一了百了。
得知情况后,民警从道德、亲情、爱情等角度,循循善诱,对大勇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开导,等到大勇的情绪稳定后,又从法律层面予以严厉的批评,指出他这种行为是害己害人害父母的违法行为,如果不是民警及时灭火阻止,后果不堪设想!说得大勇口服心服、羞愧不已!随后,看看身旁唉声叹气的父亲、伤心欲绝的母亲和惋惜、关切的亲友,大勇悔悟了,当场向民警道歉、感谢,表示一定振作起来,开始新的生活。随后,主动入室,清理燃烧的废弃物……
5月3日上午,放心不下的永丰派出所民警又关切地回访了大勇。 (凌兴忠 许开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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